第26章 天命大至尊

作者: 丁栀更

  翠胭楼的头牌姑娘胭脂,原是官宦之家千金小姐,自小便琴棋书画样样精通,针线女红不徨多让。

  其父原为知府,为一件当地富豪的案子,得罪当朝太师,被朝廷发文贬职,在回乡的路上,遭到富豪的埋伏,一家人被屠杀殆尽,只余胭脂与奶妈逃过一劫,从此颠沛流离,浪迹江湖。

  有一次,遭遇歹徒,奶妈因保护胭脂,被歹徒先奸后杀,才为胭脂赢得时间,这才得已逃脱歹徒的魔爪。

  当时,胭脂才十五岁。

  胭脂哭的死去活来,自己又没有能力,只有在歹徒走后,才从隐蔽之处出来,看到奶妈的惨样,胭脂差点昏过去。

  胭脂拦了过路的客人,将奶妈与自己二人拉到镇上,头上插上草标,卖身葬奶妈。

  后得遇一个中年人,以五两银子的代价,买了胭脂,才让胭脂葬了奶妈。

  胭脂本以为那人是要买自己做丫头,可是谁知他是藏着狼子野心,是看到胭脂长得漂亮,寻思着卖到妓院能卖个好价钱。

  所谓“无利不起早”,正是抱着这样的心理,所以,那个中年人才肯出五两银子的价钱买她。

  不过,那人也算有点良心,并没有糟蹋于她,这也让胭脂感激不已。

  她又怎么知道,那人没有糟蹋于她,只是想卖个更高的价钱而已。

  果然不负期望,那人将胭脂领到金陵,将她卖到金陵最大的青楼,也就是现在的翠胭楼。

  不过当时翠胭楼并不叫翠胭楼,而是叫怡红院。

  那人将胭脂以三百两的高价,卖给怡红院,当时的怡红院老鸨,看到胭脂,便惊为天人,有着天生的职业嗅觉的老鸨,立马便嗅出了胭脂未来的价值,见压价压不下去,便索性付了三百两银子,买下了胭脂,并当场写了契约。

  当时虽然肉疼,但是很快便有了回报。

  当时的老鸨得知胭脂还是处子之身,并且琴棋书画样样精通,就已萌生了一个想法,花费重金重新包装胭脂,并将“怡红院”改名为“翠胭楼”。

  隆重推出红牌姑娘胭脂,并事先说明,胭脂卖艺不卖身,任你出多少钱,都没有用。

  这是一个商业噱头,也是商业技巧,只有把握适度,才能带来更高的商业价值。

  果然,新的翠胭楼一开张,便生意兴隆,由于胭脂倾城倾国的容貌,如同天籁之音的嗓音,得体的举止,高雅的素养,使......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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